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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铁拳”行动江西公布2023“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
“铁拳”行动江西公布2023“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全力打造江西市场监管执法为民“铁拳”品牌,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31日,该局公布了第五批13个典型案例。
今年1月,南昌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宗某某生产销售的物品涉嫌侵犯茅台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当事人存放茅台系列酒1588瓶,各款茅台酒标签25300张。经鉴定,上述产品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计97353元,已销售上述茅台系列酒78瓶,违法所得715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今年4月,南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涉案物品、罚款19.4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接案件线索,该区同兴食品商行有一批涉嫌假冒的茅台酒。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贵州茅台酒35瓶,茅台1935酒60瓶。经鉴定,上述白酒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经查,当事人先后购进了贵州茅台酒45瓶、茅台1935酒102瓶,货值共计29.13万元。至案发,当事人已售出贵州茅台酒10瓶,茅台1935酒42瓶,售货款共计88040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今年4月,红谷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2年12月,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江西千硕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销售网络服务商品过程中使用假授权书(该授权书内容表明其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抖音APP“官方流量供应商”,实际其并未获得授权),并在宣传过程中承诺为客户购买流量,但实际并未给客户购买流量,也自认不会为客户购买流量。自2022年11月起,当事人共实施了4次上述虚假宣传行为,销售金额共计3740元,但案发后均已退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10万的行政处罚。
今年1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在景德镇索优特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发现一批标注“景德珍藏”“景产陶瓷”的日用餐具陶瓷产品。经查,当事人从外地采购日用陶瓷餐具白胎,在其公司生产场所进行二次加工成成品后进行销售,其中部分日用陶瓷产品是从外地直接采购的成品,然后直接贴上“景德珍藏”底款、使用烤花工艺以产地为景德镇名义,采取网络直播带货方式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今年5月,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芦溪县市场监管局接公安机关移交线索,当事人万某某在芦溪县辖区内销售假冒“国窖1573”白酒。经查,当事人购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国窖1573”白酒120瓶,货值40000元,销售获利13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今年5月,芦溪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新余市艾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诱导举报人购课、拒绝退款并签订存在霸王条款的合同。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通过线人签订了培训格式合同,合同中存在“若因线路及非甲方控制范围内的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甲方均免责”“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等条款。当事人收取培训费用为2950元/人,违法所得共计1.47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对月湖区明君健身器材销售店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对其经营的一款脊柱梳理床产品,在其店门口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适用于:头痛头晕、失眠健忘、眼干眼涩、耳鸣耳聋、血压不稳、喉有异物、心律不齐、肩酸背沉、臂痛手麻、胸闷气短、消化不良、胃痛胃胀、排尿异常、月经不调……强直性脊柱炎等脊柱相关疾病”的宣传内容,以及在经营场所内张贴“脊柱梳理康复流程图”“脊柱相关疾病示意图”“脊柱梳理床功能新发现 均衡荷尔蒙让你远离疾病”等内容的宣传牌。但该脊柱梳理床产品使用说明书标示的适用范围为适用缺乏锻炼、又不能主动运动锻炼、年龄偏大及亚健康群体,是一款普通商品,非医疗用品,不得宣称医疗功效,上述宣传内容已超出该产品适用范围,且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今年5月,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酒类专项执法检查时,发现章贡区晟鼎烟酒商行货柜上摆放着正品名酒待售,但在货柜后方的卫生间密室内却堆放着大量知名白酒。经查实,密室内存放的贵州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水井坊等共计103瓶白酒,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货值金额11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33.24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1月,靖安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后,对靖安县丰安文具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在售的“丰蓝1号”燃气灶电池。经与电池上标注的生产商联系,涉嫌属假冒南孚电池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假冒电池实施扣押。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电池经商标所有人鉴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货值144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靖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的商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上饶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上饶市卓润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存放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骏润德高”瓷砖胶313包。经比对,依法认定与权利人注册的“德高”商标近似,属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实施了扣押。执法人员还对扣押的其中一个型号的瓷砖胶及该公司生产的另一型号瓷砖胶进行了现场抽样送检,经检验两个型号产品均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今年7月,上饶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没收侵权产品、罚款12.38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2月,泰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泰和县上圯农机加油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摆放了20Kg/瓶、10Kg/瓶的悦泰海龙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81瓶、42瓶。经商标持有人鉴定,为假冒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供货方的证照及进货票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今年3月,泰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侵权的产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江西趣拼搭玩具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授权许可,擅自在网络电商平台使用“兼容星黛露、玲娜贝儿、迪士尼”等注册商标名称作为商品标题,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今年6月,抚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时,发现东乡区金悦娱乐中心每个包厢向顾客收取的费用除了包厢费用和商品消费外,还额外收取未标明的200元服务费。经查,至案发止,当事人共收取未标明的服务费用175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相关规定,今年4月,东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没款17.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