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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
《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将于7月1日实施在亚运盛会即将到来之际,《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内容覆盖全民健身全领域,将社会力量办体育纳入相关章节,总结提炼并固化全国试点成果。这是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媒体见面会上获悉的。
全民健身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体育发展及《条例》制定工作。立法期间,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有关专(工)委等部门高效联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深度参与,共同推动《条例》加速落地。
今年2月份,《条例》经市十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5月获省会批准,标志着我市打造社会力量办体育改革标杆城市和“运动之城”有了法治保障。
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体育立法,《条例》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的基本内容及其支持、保障机制,对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建立基层体育委员制度、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估机制等,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体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就做好《条例》“后半篇文章”,市体育局局长张志宏表示,接下来将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体系”为目标,做好基层健身设施完善、群众体育赛事举办、“百姓运动码”应用推广等工作,进一步促进体、教、卫融合发展,真正实现“体育让生活更美好”。同时以亚运会为契机,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全民关注体育、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
市教育局局长郑焕东说,下步将以提升学校体育课程质量为抓手,引进社会体育资源进校园,丰富体育课程、活动等内容;以品牌化运行为路径,开设阳光体育项目,开展校园足球运动,弘扬传统体育文化;以主动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为契机,充分挖掘中小学体育设施潜力,指导群众文明科学锻炼,引领全民健身新风尚。
当前,我市正全力以赴深化迎亚运盛会三大提升行动,高水平实现“办好一个会、提升一座城”。市会表示,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及时跟进法规实施情况,履行监督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职责,助力《条例》落地见效、深入民心。(记者 吴笑鸣)